重症加護的起源最早是在 19 世紀初期 的克里米亞戰爭,當時南丁格爾把戰爭中受 傷嚴重的士兵集中護理照顧,大幅降低了士 兵死亡率。1960 年代在歐洲及美國等大型 的醫學中心陸續成立重症加護病房,1971 年美國重症醫學會正式成立,整合的內科、 外科、麻醉科及兒科重症醫學照護,加速了 現代重症醫學的發展。 台灣在六〇年代開 始,分別有台北馬偕、台大醫院、三軍總醫 院及台北榮總先後成立了加護病房,當時只 是把各科病危的病患集中在一個病房,加上 床邊監視器、呼吸器,由受過訓練的護士及 各科主治醫師分別診治,這只是重症加護的 雛形。台灣最早的重症專科醫師制度是由急 救加護醫學會於 1983 年開始,當時分為重 症、外傷及急診三個學組。到了 1998 年, 重症醫學會成立,並開始一系列的重症醫學 訓練課程。2004 年由重症醫學會、胸腔暨 重症醫學會與急救加護醫學會共同組成「重 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甄審委員會」,正式開 始導入系統性重症加護的訓練,可惜當時神 經重症並未積極投入。
1995 年,當時的衛生署鑑於台灣各地 醫院普遍設置加護病房,但仍沒有統一標 準,所以開始邀請專家學者規劃加護病房的評鑒標準。近十年來,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 級辦法規定加護病房 10 床應有專責專科醫 師一人以上,負責加護病房專責專科醫師須 具內科、兒科、外科、神經外科、神經科、 麻醉科、急診醫學科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 師資格,應接受一年以上重症加護專業訓 練,並領有證明,且因應不同性質之加護病 房 ACLS、NRP、ATLS、ANLS、APLS、PALS 等 ALS 證照。專責專科醫師能執行各項維生措 施,如:呼吸器、透析、葉克膜或循環輔助 器等。其中如何認定或是由誰認定「接受一 年以上重症加護專業訓練並領有證明」,一 直沒有專責的部定醫學會負責,尤其是神經 重症訓練本來就有別於一般內外科重症,所 以第十五屆台灣神經學學會便成立神經重症 學組,由林信光醫師擔任召集人,第十七屆時交棒給盧成憲醫師,第十八屆時由奇美醫 學中心鄭天浚副院長擔任主委,此時開始撰 寫第一版高級神經救命術(ANLS)(圖一), 並且跟神經外科醫學會合作在全國各大醫院 舉辦 ANLS 的訓練課程。
為了落實神經重症的訓練,在台北榮總林永煬副院長的號召之下,結合了台大醫院、榮民總醫院、三軍總醫院、長庚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馬偕醫院、奇美醫學中心、高雄醫學大學,台北醫學大學雙和醫院等全國醫學中心共同參與並在 2021 年正式成立「神經重症醫學會」,推舉林永煬副院長擔任第一屆理事長。神經重症醫學會除了安排高級神經救命術(ANLS)課程(圖二)外,也將制訂一年完整的神經重症專科訓練課程,訂定次專科考試制度,核發「神經重症專科醫師證書」,並定期神經重症繼續教育課程。神經重症有別於一般內、外科的重症,除了心肺功能監測之外,還需要臨床神經理學檢查及腦部的血流動力學等監測。未來神經重症醫學會也同步和重症聯甄會洽談,有關重症專科醫師的資格,由台灣神經重症學會定相關課程,並且協助政府執行相關神經重症加護病房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