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訓練醫院評鑑事宜作業公告
二、本會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115年度神經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工作。 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專科醫師訓練計劃認定基準、評核標準、自評表
四、本次申請為認定116年度訓練醫院資格及訓練容量(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
申請方式: 1. 42家訓練中心今年度申請請以電子郵件寄送,包含附件一、申請表電子檔、附件二、訓練計畫書電子檔及附件四、自評表電子檔至 taiwanneuro@gmail.com
2. 本年度預計於9月1日至9月30日前實地評鑑2家中心,名單請見附件五效期清單,實地訪視時間將以公文通知。 3. 新申請認定之訓練醫院請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表電子檔、訓練計畫書電子檔及自評表電子檔至 taiwanneuro@gmail.com 並待秘書處聯繫實地評鑑時間。